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
刘向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
(2019年1月11日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)
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,接受刘向阳同志辞去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,其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,报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