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-03-01 实施
为了加强核技术应用中的辐射环境管理,防止放射性污染,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((86)国环字第003号),《放射环境管理办法》(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3号)和《辐射防护规定》(GB 8703-88)制定本导则。
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的内容和格式(HJ/T 10.1-199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