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3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减少燃气灶具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对燃气灶具产品设计和生产,产品使用、包装和说明等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。
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(HJ 311-2017代替HJ/T 311-200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