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12-29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 生态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》,落实我部监督“湿地生 态环境保护”的职责要求,改善湿地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湿地生态质量评价的技术要求,制定本标准。 本标准规定了湿地生态质量评价的适用范围、评价指标与计算方法、综合指数计算方法与分级标准的具体要求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,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